《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暂行规定》规定,“学校试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科研突出、完成优秀的学位论文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规律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规定提前毕业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在读期间未受到学校处分。
(二)提前完成所学专业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应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成绩应在“良好”及以上)。
(三)在校期间参加了导师或学科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重要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2万元以上)的研究,表现突出。
(四)比正常毕业提前半年以上申请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提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同意申请答辩。
(五)在达到以上四项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在重要学术刊物(以学校科研处认定的A类、B类学术刊物目录为准)发表1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
2.有1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被SCI收录;
3.有1篇学术论文被EI收录,同时在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有1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
4.在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2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
5.取得1项及其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以本人获得获奖证书为准);
7.考取博士,同时公开发表1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
以上成果须为署名第一作者,且应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程序及要求
1.提前毕业的时间为比正常时间提前半年或一年,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2.申请提前毕业的程序:
(1)硕士研究生按要求提出申请;
(2)导师同意并签字;
(3)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4)硕士学位分委员会批准;
(5)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还需出示学费已全部交清的证明,学费按规定学制收取。
本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起执行,原《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重工商大〔2007〕85号)自本文件执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