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废油中心)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废油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废油中心成立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及相关工作;
2、废油中心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小组的组成和培训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废油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废油中心负责,在复试前进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参加复试,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本科毕业论文或初稿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废油中心;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二)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废油中心网页相关信息。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3月25下午2:00-5:30
复试地点:明智楼110205
调剂考生复试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待通知)。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废油中心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废油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废油中心网站公示。
(4)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为:工学,具体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工程力学、市政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资源与环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复试顺序、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顺序:
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复试顺序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测试科目: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3、复试方式
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采用线场测试方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4、体检
拟录取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
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成绩×2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6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七)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废油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废油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专业复试录取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专业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769448;废油中心023-62768555
五、其他
(一)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纳;
(二)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未尽事宜见“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