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重庆市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渝教考发〔2017〕131号))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废油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废油中心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复试办法
1、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控制在1:1.2 左右。
2、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2018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的原则确定参加复试。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
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2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6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校资格审查由研招办(023-62769448)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3)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3月30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
报到,资格审查 |
厚德楼1012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轨道3号线至“五公里”站下车即到学校正门) |
3月31日(星期六) 上午7:30-10:30 |
体检 (须空腹),请自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按相关规定于体检现场交纳体检费。 |
校医院 (北区17栋原长像厂办公楼) |
3月31日(星期六) 上午10:30-12:00 |
专业笔试 |
慧智楼90622 |
3月31日(星期六) 下午14:00-18:30 |
综合面试 (与英语测试交叉进行) |
慧智楼90624 |
3 月 31 日(星期六) 下午 14:00-18:30 |
英语听力和口语 |
慧智楼90425 |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的内容
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2、综合面试方式
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分考生自我介绍,抽题(抽1-2道题作答)、面试专家提问等环节,每个考生面试时间10-20分钟;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六、其 他
研究生的复试收费和复试资格初审在学校研招办统一进行;
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校区就近有翠林宾馆、学豪酒店方便食宿,需要者请自行联系。
翠林宾馆联系电话023-62768888、023-62656880
学豪酒店联系电话023-88065888、023-88361111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电话:保卫处023-62769110 纪委监察处023-62769741
研招办023-62769448;023-62769491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复试时凭准考证入场。
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18.3.26